日前,省商务厅印发通知,确定了2023年度浙江本土民营跨国公司“领航企业”名单,全省共60家企业上榜,其中我市12家企业入选。↓↓
通知明确,希望各地进一步加强本土民营跨国公司培育工作,加大政策支持力度,发挥“领航企业”示范引领作用,引导企业更高水平“走出去”,发展壮大浙江总部经济。
如何评选?
浙江本土民营跨国公司“领航企业”评价对象为总部设在浙江,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、品牌影响力强、产业链全球布局、占领价值链制高点、跨国经营指数较高且自愿接受评价的本土民营跨国公司。
评价内容分为企业国际化能力、企业产业链布局、企业品牌影响力、企业合规经营水平等4方面。
评价体系由企业跨国指数、年度跨国经营绩效、全球资源要素整合能力、对浙江经济贡献度、海外社会责任履行以及合规经营共五个方面23项数据组成。
原标题:《绍兴12家!“领航”!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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